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办字〔2020〕1号),现将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任组长、分管董事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组织落实,研究部署防控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医院,成立防控工作职能小组,具体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宣传、防疫和消毒、物资、资金保障、安全保卫等各个环节,制定防控工作流程,落实部门防控管理责任。
二、提前预防,制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集团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维护好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立即研究制订本单位疫情防控预案,未雨绸缪,落实学校防控措施,坚决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大局,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确保广大师生健康安全。
三、突出重点,加强校园出入人员核查。保卫处加强两校区进入人员的排查,对于疑似病例应采取及时措施,加强对校内公共场所的管理,严格出入校园的管理。教职员工及家属进出学校请主动出示校园卡、家属证等有效证件,配合检查;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临时进校走亲访友的外来人员和车辆,须配合门卫进行信息登记;严格控制流动人员数量,教职员工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并主动做好亲属的工作;即日起至假期结束,日照校区西门、生活区北门西侧及东门北侧人行通道暂时封闭。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如发现来源于疫区或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和信息,要主动联系党委办公室和校医院,及时向地方疾控部门寻求技术支持和指导,加强联防联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春节和寒假期间,非必要不举办师生聚集性活动。各学院要面向师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工作,向师生和家长及时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不信谣,不传谣。提醒师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尽量不要前往疫情地区,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做好学生户籍地信息统计工作,相关学院根据统计信息重点关注疫情发生严重地区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学生返校时间,做好返校防疫预案,相关部门要配合校医院做好体温计、口罩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周密部署,完善开学前后学校卫生和防控工作。春季学期开学前,由后勤管理处牵头,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进一步做好校内公共场所疾病防控和卫生消杀工作;开学时,注意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假期到过疫区的,在返回入学时,校医院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健康检测,重点抓好留校学生、社区、校内公共场所等防控工作。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六、强化责任,做好假期值班与信息报送。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和部门特点,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值班带班,带班领导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与值班室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党委办公室加强对校内各部门值班情况的检查,校医院要安排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满足留校学生就诊需要。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党委办公室和校医院。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值班室电话:0537-4455697;
校医院值班电话:0537-4456750。
党委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